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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

【閱讀筆記】走自己的路,做有故事的人:從故事中能學習到更重要的事

作者:蔡宗翰


這本書在談什麼?


這本書不是在教你如何在一群人面前怎樣「說」故事,不是在教你怎樣寫出小說或戲劇類作品、不是在叫你勇往直前做自己的心靈雞湯勵志書。


這本書談的是:如何「實踐」出自己的故事?


奇怪,故事不是用「說」的?或者說用來「傳頌」的?若從商業來看,故事不是用「編」的?或者說用來「行銷」的?什麼叫「實踐」出自己的故事?好像找不到那個概念。


而這本書的核心,就是在談如何透過具體的方法(四種視角、三種思維),也就是局內外及上下方向交換的視角,保持新鮮眼光的旅人思維,觀察既有事物,突破框架。其次,轉換成編劇的洞察,編寫出一個有新觀點、情節與角色,有工作流程的劇本。最後,透過導演的實踐,將想法與創意具體展現,「實踐」出、「走」出自己的人生故事。



我們都遺忘了故事


在升學主義的荼毒之下,我們咬著牙背下了公式、化學式、定理...,為了符合考試的模式,所有的知識一切要化繁為簡變成一個「答案」,我們看待問題,也簡化成一個具體明確的簡短答案。


弔詭的是,在一切講求符合期待的簡短答案之下,卻要在踏入職場面對真實人生課題時,被期待要打開心胸、展現創意、解決問題。就像跟判了十年無期徒刑中間沒有假釋,卻期待他出獄後自己一個人走入人群、投入社會懷抱、貢獻所長一樣地荒謬。


但我們卻無能為力,所以整個社會充斥一股鬱悶的鳥氣。


當現在台灣的任何一個成人,你告訴他「說故事」,他腦海中浮現的是...歷史故事?迪士尼動畫?電影?小說?童話書?裝著奇怪的聲調逗孩子們哈哈大笑的人?...


是的,我們都遺忘了什麼叫故事,甚至窄化了故事的意涵。



故事是過去,也可以是未來


維基百科對「故事」的定義:「過往發生的事,但涵蓋極廣,包含了真實發生過歷史故事,如史書,也包含了從未發生過的虛擬故事,例如科幻或英雄電影。有很多種媒介可以乘載故事,例如:文字、聲音、及影像等。故事並不是一種文體,它是通過敘述的方式講一個帶有寓意的事件。它對於研究歷史上文化的傳播與分布具有很大作用。」


從上述的定義來看,若為個人的真實故事,「故事」不就是「已經發生(已故)過的事」嗎?怎麼會變成未來式的「實踐」?


這是本書的獨特之處,「過去」或「未來」都符合故事的要素,這也是本書與其他談故事類書籍的不同之處,故事並非一定是把發生過的事情講(演、拍)出來給別人聽,也能透過「實踐出一個故事」把自己昇華到一個新的境界,我們都知道故事的核心在於「衝突」,所以要做個有故事的人,有兩種方式:

  1. 在人生的過去挖掘曾發生的「衝突」。
  2. 在人生的未來去創造或迎戰「衝突」。



衝突可以創造並迎戰


人生過去的衝突來自於當時的決定與情緒,透過挖掘過去的衝突,知道自己一路是怎麼走過來的?包括關鍵時刻曾做的每個決定、拉扯到要撕裂時的情緒沸點、還有一路走來到底在堅持什麼?對抗什麼?這是說「過去」的故事能發揮的功能,啟發別人、認識自己。


但真正更能左右人生的,在積極面是去做個有故事的人,「去」本身就隱含著未來,簡單來講,若能在人生的未來主動去創造或迎戰衝突,你就是在創造一個自己的故事。


過去只能影響你,未來才能決定你。


所以,如果有人說自己不是個有故事的人,代表的是「現在這一秒之前」,不管是一路走來平順或是沒有靜下心來認真挖掘,但他一定可以「變成」有故事的人,只要在他人生的未來去創造或迎戰「衝突」。


在改變現狀之後,即成為一個值得分享的故事。



洪震宇老師對我的影響


洪震宇,曾擔任天下雜誌創意總監、GQ雜誌副總編輯,兼具文字力與視覺敏感度,我喜歡他對自己專業的定義:「難以定義」,因為他已經掌握一套世界、社會運作的準則,如果真的要說那份專業,我想會是那股對「人」的深刻理解吧。


我與洪震宇老師的關係,亦師亦友,參與過他兩次課程,第一次「好好說故事工作坊」、第二次「說故事簡報力」,擔任過他一次課程助教,讀者們若翻到書中第300頁能讀到這段描述。


他對我最大的影響分成兩個層次:


第一層次:徹底轉型我的個人演講風格,我的專長在於防災宣導,在上完他的課之後,警大演講中我用一個個自己的故事,讓學弟妹們自己啟發自己。


第二層次: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。我們往往認為故事只發生在歷史、神話、電影、小說或戲劇中,就算真的確有其人充滿精彩人生故事,那也必定屬於少數人的權利,像是名人、冒險家...等。事實上,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故事、也能夠創造出故事,只要你願意。


重新思考處事原則或核心價值



我們看了太多其他人的故事而感到熱血沸騰,心動激動之餘,以為乘載他人在故事中的信念,便可衝出一翻不平凡。


其實,所有的處事原則或核心價值不外乎都是那些聽到快老掉牙的東西,誠信、勇敢、奉獻、價值...,透過故事的包裝可以自然領略。任何偉大的啟示必定來自於故事,但當只有濃縮後的那句啟示,將不具任何意義。


但每個人的自身條件、經歷與時空環境都不同,雖然可以從他人的故事得到啟發,也或許有機會把那個啟發變成自己的處事原則或核心價值,但無法在你踏向未來的一步步提供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法。


我特別喜歡他在書中的那段話:
「一個工作者必須找到自己最嚮往、渴望的目標,不是頭銜、更不是收入,而是讓你願意投入的熱情與意義,當失去工作的熱情與意義,就需要去找尋、去開發,探詢的方法不論是在既有崗位、領域的深化、或是轉換跑道,都要找出願意學習的動力,創造讓自己感動的力量。」


結語


回到現實面,如何實踐這個處事原則或核心價值?如何透過方法解決生活、工作上的問題?是我們從「故事」中能學習到更重要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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