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

高雄石化氣爆後的省思與個人觀點(二):黃金三小時,大多數媒體質疑什麼?

作者:蔡宗翰

前鎮儲運所至李長榮化工之丙烯管線壓力圖




事件提要

九個多月前的午夜,發生了一件是高雄,也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化學災難!高雄最熱鬧的三多路、凱旋路、一心路街道發生氣爆,轟隆一聲,炸飛了一堆車輛、地上炸開了一條像是戰爭般的壕溝,車輛被炸到飛到空中又掉下來,有些甚至彈飛到三樓以上,讓正在前線搶救的消防弟兄根本來不及反應。

高雄石化氣爆事件共有32死、321傷.而整個消防局總共有7位弟兄殉職,24位弟兄輕重傷,在事發當下就有14位緊急送往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跟死神拔河。

而這一切,倒底是怎麼一回事???


壓力異常下降,10公噸丙烯洩漏

這張圖表上的曲線突然快速往下墜落,旁邊標註6個字:壓力異常下降。時間是7月31日晚上8點43分21秒,這一刻將在台灣史上永遠留下記錄。

洩漏丙烯引爆之管線

未立即關閉供料閥門、也未通報應變單位

20時43分21秒,華運公司及李長榮化工的丙烯輸送管發現壓力遽降,可能外洩,華運21時30分關閉閥門。

22時李長榮要求華運繼續供料,22時10分華運供料。

直至23時35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,華運才關閉閥門。

也就是說,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(20時43分)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、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,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,壓力異常下降之後的關鍵132分鐘,整整洩漏近10公噸丙烯,十噸丙烯沿著箱涵下水道持續飄散蔓延,引爆了史上最慘的高雄大氣爆!


紅色是氣爆受損路段、粉紅色是後來劃設的警戒區、深藍色是建議改道的範圍

氣爆悲劇能預防?錯失黃金三小時?

事件發生過後,很多人在關心從管線開始洩漏,到發生爆炸之間,這個所謂的關鍵黃金三小時,到底做了什麼應變作為?

氣爆悲劇能預防?錯失黃金三小時?
這是一個新聞標題:『 氣爆悲劇能預防?!錯失黃金三小時?』真實的災害應變現場瞬息萬變、資訊不足、決策考量複雜,不見得像部分新聞報導、媒體名嘴所描述或建議的災害決策可以如此單純或顯而易見。以這次事件來看,台灣任何一個政府單位,都不一定有足夠的準備來應付此意外事件,也都不願意見到這樣的憾事發生。

大多數輿論所質疑的地方,經過整理後,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大類:

一、為什麼無法即時辨別管線所屬?洩漏物質?
二、消防隊第一時間灑水霧稀釋之處置正確嗎?
三、為什麼不劃定封鎖線?不做緊急疏散撤離?

面對這些輿論爭議之處,究竟應如何才是正確的應變處置方式,經過廣泛蒐集、彙整有關學術論文研究、相關災害與應變法令、專家論點及現場應變與實務概況等資訊後,綜合整理如下:

一、為什麼無法即時辨別管線所屬?洩漏物質?



現場判斷的關鍵在於地下管線的配置資訊及其輸送物質。

各管線業者彼此間推諉,加上當時中央及地方政府地下管線資料的建置相當不完整。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案後,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救災、救護車輛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抵達各處通報地點。

市府在第一時間有要求業者到現場,亦要求業者關閉管線,但業者表示尚未確認是何管線洩漏前不願配合。

環保局稽查人員於21時30分抵達現場,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於22時23分抵達現場採樣,由於化學物質檢驗需要時間,23時20分確認是烯類(還未測出是丙烯),此刻中油的人員才說明其管線有讓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,消防局即刻通報李長榮化工到現場,然而,23時57分便發生了氣爆。


為什麼相關單位偵測不出來洩漏物質?

消防局為火場救災專責單位,本身並不具備石化原料外洩的鑑定能力以及處理裝備,丙烯本來就不是常見的可燃性氣體,民眾報案後消防局第一時間就通報中油、欣高等業者到場協助判斷並關閉線路。

現場消防人員使用五用氣體偵測器測不出氣體種類,所以才通報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來檢測, 毒化物檢測有它特殊的方式,有上百種可能的危險氣體都需要一一篩檢,而還來不及測出氣體種類前,就已經先發生了爆炸!


為什麼不強制斷管?

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(20時43分)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、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,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,因為事發初期廠商隱匿通報,因此現場救災人員如無頭蒼蠅般找不到管線業主

另外,即使斷管,當時已經大量洩漏,且華運倉儲跟李長榮之間的管線,除了兩端之外,中間沒有任何遮斷閥,因此對於已經洩漏之丙烯,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控制作用。


二、消防隊第一時間灑水霧稀釋之處置正確嗎?


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不明氣體噴發,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救災、救護車輛趕赴現場,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已抵達各處通報地點。由於無法確認洩漏源,消防局依照不明氣體有關的應變作業方式,立即架設灑水霧降溫、稀釋現場氣體濃度

這是台灣首例都會區石化管外洩導致的氣爆案。以當時對意外本質的假設,因為不知道現場泄漏為何種物質,面對不明氣體,消防隊確實已依面對不明氣體應變作業程序及緊急應變指南以、稀釋濃度,這在許多專家及實務救災人員來看,都已表示此為標準且應當作為。

當時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,這已經能做的最適當的處置。


三、為什麼不劃定封鎖線?不做緊急疏散撤離?


難以評估封鎖範圍

想要劃定封鎖跟緊急疏散的第一步就是畫出影響範圍,而現場的事實是根本沒有辦法評估可能的影響範圍,因為異味是從各個排水口飄出,東一處西一處都有異味飄出,更遑論還有風力影響,根本難以劃出封鎖範圍!

技術層面的困難

當時的可能危險範圍區域多達一萬多人,貿然下令疏散撤離,有其技術上的困難,就拿颱風期間山區疏散撤離來講,都知道不可能在三小時內完成幾百人的疏散撤離,何況是上萬人?我們也可以捫心自問,如果是在氣爆發生之前,晚上八點多,你會願意配合疏散撤離嗎?而四千多戶一萬多人,需要要動員多少人力來疏散?三小時內可能完成嗎?

『 避難 』不一定要『 異地 』撤離,『 就地 』避難也是一種方式

有人認為,市府應該第一時間疏散住戶,而非請大家回到屋內,疏散是不是最佳的處置方式仍有待查證。

第一,以氣爆現場狀況來看,當時民眾報案瓦斯漏氣,位置是戶外非室內,且傷亡者皆是在路面而非屋內,如果當時硬要把民眾從「沒有異味的地方」疏散到「有異味的地方」是否真的會比較安全?

第二,前鎮及苓雅區是人潮密集、交通流量大的市區,在室內還有水泥墻保護,若當下真的採取向外撤離,大量人員在路上撤離時若遭遇氣爆,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傷亡。


反思

交通大學單信瑜老師在氣爆事後的一則呼籲,我感觸良多。
『 不管如何,希望死者安息,不論任何災害發生,救災者要先注意自己安危,主政者該拿出擔當,不要急著推諉塞責,更希望媒體能自制,甚至發揮更大的正向引導能量!』
而經歷了這場浩劫,藉由反思,我們學到了什麼?(待續)

1 則留言:

  1. 管線未移交前根據中油長途管線SOP都排定定期巡管人員, 管線被箱涵包覆非三兩天,在開挖施工中即應被查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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